2021-07-17

01:01:13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關注組 16.07.2021 23:00:11

自2019年6月,香港法庭突然須要處理大量社運相關的刑事案件。當中除了比較嚴重的控罪,如暴動、爆炸品相關、嚴重傷人等,會被轉介至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之外,這大部分案件均會在裁判法院完成司法程序。但是,只有區域法院或以上的案件才會有供公眾參閱的裁決書上載至司法機構網頁,裁判法院的判決鮮有如此完整的正式紀錄。

有見及此,我們參考《法庭文字直播台》及新聞報道發起了《香港裁判法院示威案件判例匯編》(“Compendium Project”)。我們認為裁判法院作為所有案件開始的法院,而且不論其裁決廣泛影響大量被告的一生,其作出的裁決與高級法院的同樣重要。除了歷史紀錄外,我們希望Compendium Project 能夠為傳媒朋友及學術研究提供資料,為相關報道及學術鑽研出一分力。

在我們現時已整合的接近500宗案件當中,處理最多控罪的法院為東區裁判法院,有209條。最多記錄的控罪為「刑事損/毀壞」,有140條控罪,其次為「管有攻擊性武器」,有138條控罪。接近500宗案件當中,257人認罪、過百人就358條控罪接受審訊(平均每人約3條控罪)、260條控罪判處監禁、106條控罪判處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等刑罰。我們所整合的數據亦包括主理裁判官、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審訊長度、還押日數等數據及資料。

網站連結:https://hkcompendium.org/


09:47:00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09:45】
主控失蹤,音訊杳然,生死未卜。控方決定另覓他人暫替。

【09:49】開庭


10:02:24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判刑
#20200510旺角 #拒捕

何/娛賓記者 (27)

控罪: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何小姐被控於2020年5月10日在旺角洗衣街花園的公廁內,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18366 劉曦晨;警長58604 徐啟迪;PC18258 鄭相平;PC24262 李迪燊。

背景:因嚴官上次判刑時發現自己錯判被告4星期監禁,緩刑2年。但本控罪不得判處緩刑,嚴官遂向雙方律師致歉,提出「自我覆核」,並下令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服令報告,押後至今日再判刑。詳情見獨媒報導⬇️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社運/網媒記者拒捕罪成-求情稱事後出現心理創傷、經過公廁閃回當日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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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內容正面,建議被告執行160至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明白報告內容。嚴官見背景報告顯示被告情緒控制有問題,表示若判處社會服務令須附加額外條件。

①被告須按指示定期接受精神科覆診,以確保精神健康及情緒平穩。

②被告須按主任指示接受情緒管理輔導。

被告承諾遵守上述條件,嚴官終改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擱置原有的緩刑令,在6個月或完成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後檢視進度報告。被告需在今日起計12個月內,按督導主任指示完成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期間電話地址如有更改需立刻通知督導主任。

#判刑
【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13:42:29

法庭文字直播台

#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崔美霞裁判官
#0812沙田 #審訊 [9/9]

D1: 區(25),D2: 李(26)
D3: 葉(22),D4: 楊(24) (已認罪)
D5: 蔡(23),D6: 何(25)
D7: 林(19)

控罪與案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5262

上午進度

09:55開庭
控方表示餘下工作有:要傳召四名證人,處理D2 和 D6反對播出錄影片段給證人辯認,D5對證物鏈的爭議,以65B形式呈堂的雷射筆專家報告,和電訊管理局文件。

傳召PW12 女警員 14736 楊XX,證人見到PW8拘捕D5,上前協助,押解返沙田警署落口供,協助在前期處理證物,作供完畢。

主控向法庭表示歉意,因為與警方有誤會,未有安排其他證物警員到庭,警方會即時聯絡他們,12時會到達,裁判官循例式譴責幾句。

先處理D2和D6反對播映片段給證人辯認的陳辭,裁判官聽完未有即時裁決。

12:05 傳召 PW13 警員 4728 梁紹昌(音)作供,證人隸屬新界南重案組三B隊,被指派為此案證物員,處理當時17名被告被捕人士的證物,未完。

14:30 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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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按:
1. 關於反對播映片段給證人辯認的法律觀點,歡迎各位補充資料
2. 裁判官又叫證人講大聲啲,但直播員都聽唔到崔官講乜


16:52:45

法庭文字直播台

#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崔美霞裁判官
#0812沙田 #審訊 [9/9]

D1: 區(25),D2: 李(26)
D3: 葉(22),D4: 楊(24) (已認罪)
D5: 蔡(23),D6: 何(25)
D7: 林(19)

控罪與案情

下午進度

14:38 開庭

繼續由 PW13 警員 4728 梁紹昌(音)作供,交代如何處理當時17名被捕人士的證物,主控本來話問多半個鐘,點知變咗個半鐘;D1律師開始盤問,未完。

案件押後至2021年7月24日 09:30,在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續審,各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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