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6

10:57:50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604旺角 #新案件

D1 劉(55)
D2 曾(55)
D3 曾(21)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D1)
2.襲警(D3)

(D2的控罪容其首次提堂時候補)

案情:
第一控罪:於2020年6月4日在亞皆老街及砵蘭街交界聚集,並以雜物堵塞多條行車線,意圖破壞社會安寧。
第三控罪:於同日在亞皆老街及砵蘭街交界襲擊正在執行正當職務的警員(即警員A)。

控方反對保釋申請,理由是兩人控罪嚴重。兩人涉嫌用雪糕筒擲到一名警員,其頭部裂傷,需要縫針。
控方表示已經盡所能將當日行為,用傷勢相片展示出來。控方表示圖中傷勢並非D3控罪中的受害者。

如果法官認為可以批准保釋,希望被告遵守宵禁及禁足令等較嚴苛的條件。

兩名被告均有申請保釋

✅D1、D3保釋申請獲批✅
條件如下:
現金$ 5000(D1)$3000(D3)
擔保人(家人)$3000(D3)
宵禁令2100-0700(D1、D3)
需守禁足令(旺角一帶)
需交出旅遊證件
居住於報稱地址
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D1)、3(D3)次

D2因留院而缺席提堂
其首次提堂將延至610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需進一步調查、控方需向律政司索取指示,故此案件押後。

案件押後至8月3日14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D1、D3以現有條件保釋,D2則於6月10日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庭上小插曲

D1代表律師提出保釋申請時,裁判官截停他說話,激動地說了以下的話。

「我已經決定批准兩人嘅保釋㗎喇。不過我希望兩人明白到自己嘅行為,如果係好似截圖入面咁樣嘅行為,開始有暴力行為,我希望佢哋可以好好諗吓發生咗啲咩事。
點解會有暴力行為!而家有人受傷喇,爆頭要縫針,有無諗過人哋嘅感受!換轉如果係你自己,你痛,我相信你嘅家人都會痛。喺呢件事度,人哋有無家人!人哋會唔會心痛!社會見到呢件事中有人受傷,社會都會心痛㗎,點解要咁樣做呢!有無諗到做呢啲事會傷害人哋㗎!
呢件事件非常嚴重,係一個連鎖效應,事情每星期每個月,不斷重複又重複咁發生,我唔信被告本人睇唔到,我更唔信家人睇唔到。我希望我批准咗佢哋保釋之後,翻屋企諗吓,究竟發生咗啲咩事,點解會咁樣發生。」

直播員表示嚴官爆seed嗰下個人即刻醒曬。。。


11:02:38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黃(27) #審前覆核(#0921屯門 縱火:涉向火堆投擲橙色物件和倒入液體)

控辯雙方已草擬同意事實。

控方表示有影片希望呈堂,而該等影片是於電腦上下載的。就着該等影片是否能呈堂,辯方表示有爭議。控方表示待裁判官決定影片能夠呈堂後,將會作供的警員亦會把影片相關的圖像製作成截圖。控方會有四個片段,共大概20至30分鐘,27張截圖希望呈堂。

控辯雙方同意共有五個證人。第一位控方證人是消防隊長,案發當日在現場。控方希望讓消防隊長證明片段拍攝地點為當日案發現場。第二位控方證人為專家證人,將會比較截圖及被告身上衣着及配件,確定是否同一人及同一配件。辯方將會爭議專家證人身份。

被告繼續擔保。案件押後至7月16日14:30於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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