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6
11:28:42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梁少玲裁判官
#新案件 #20200124秀茂坪 #未知是否手足
李(39)
襲警
警員到場調查另一單案件,被告疑在酒精影響下,上前罵警員,並推警員落地令該警員左眼縫3針及面頰擦傷,被噴胡椒噴霧制服
控方反對擔保
保釋申請批准
條件如下:
擔保金1000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需在24小時前通知
每週2次報到
案件押後至2月24日0930觀塘法院第一庭再訊
11:51:09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緊急聆訊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D1 陳 (由當值律師代表)
D2 陳
控罪:
1.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 第13條) [D1]
2及3. 管有攻擊性武器 (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第17條) [D1及2]
4. 管有違禁武器 (違反武器條例 第4條) [D2]
案情:被指於佐敦及觀塘單位,管有以下物品—
D1: 信號彈、仿製槍械、8把武士刀、斧頭及82枝箭及弓箭發射器
D2: 鐵蓮花、斧頭、塑膠製的武器及防具
D1警誡下沒有招認
本案被控人與另外於屯門法院聆訊的爆炸品案的被控人有聯絡紀錄
裁判官拒絕准予D1保釋,被控人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
D2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10000
每星期報到2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不得離港
案件押後至2020年3月30日屯門法院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