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7

08:56:16

法庭文字直播台

<—2019 12 27—>


09:56:53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 錢禮主任裁判官
鍾翰林(學生動源召集人) - 刑事損壞 #0513金鐘 與親中政黨成員口角,互相爭扯中国国旗

控方透露已取得CCTV片段,以及警員拍攝到的片段。辯方申請押後至7/2 ,不反對以原有條件保釋,控方不反對。
押後至 7/2 9:30 ,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10:06:14

#九龍城5樓1庭 #1102紅磡 #阻差辦工

陳(23) - 阻差辦工 #1102紅磡 被指阻礙警員周俊鴻

以原有條件擔保,押後至1月24日上午9點半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答辯


10:08:43

#九龍城5樓1庭 #0901黃埔 #新案件

管有違禁武器-伸縮棍

押後至2月27日9點半九龍城裁判法院

原有擔保條件,外加不得離港


10:21:22

#九龍城5樓1庭 #新案件 #判刑
#1026何文田

刑事損壞-破壞港鐵站,何文田地鐵天橋

現場追捕成功,並於身上找到噴漆,面罩,橋上亦找到另外數罐噴漆,當日承認控罪

罪名成立

法官需確認橋上哪些字是被告所寫,於橋上所找到的噴漆是什麼顏色,來考慮量刑。

辯方律師呈上5位封求情信。

尚有不少問題需要處理,將押後一會再審


10:44:33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5樓1庭 #0811黃埔 #非法集結 #襲警 #管有爆炸品 #管有攻擊性武器 #轉交文件

張(25), 姚(22), x(14), 唐(19) -

控方申請兩案合併,移交區院處理

修訂控罪

1. 非法集結
控告4位被告

2. 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盧振業

3. 管有炸藥 - 氯酸鉀,氯化氨

4. 管有攻擊性武器 - 彈射器,彈珠,刀,鎚

5. 管有攻擊性武器 - 雷射筆,投射器

押後至2020年1月9日下午2點半區域法院答辯

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第三被告姓名不得被報道


12:46:17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5樓1庭 #新案件 #判刑
#1026何文田

刑事損壞-破壞港鐵站,何文田地鐵天橋
被捕當場認罪,罪名成立

押後3星期1月17日上午9半,索取各項報告(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候判期間保釋:
原有現金
住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宵禁:2300-0600(12月31日到1月1日除外)


14:28:36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關注組 27.12.2019 14:27:25

致 #東區聲援 手足:

admin唔喺現場都收到你哋喺度 瘋 狂 自 爆 喇,你估有無其他有心人聽到 / 錄音丫喇?

**喺你嘅周圍有大量cam、便衣、廢老同藍絲,你永遠唔會知有無人跟蹤你、影你、錄你。無陌生人想知你聽咗啲咩、經歷咗啲咩,留返比信任嘅親朋戚友先分享‼️‼️

⚠️便衣狗 is watching you ⚠️**


14:40:39

法庭文字直播台

#沙田3樓1庭 #1225沙田 #襲警

D1 邱
D2 麥

控方申請押後8星期,警方需時睇cctv

兩項控罪:分別指控2位被告襲警

控方希望有嚴謹的保釋條件


14:48:32

#沙田3樓1庭 #1225沙田 #襲警

D1 邱
D2 麥

押後至2月21日下午2點半

保釋條件:

D1

5000元
住報稱地址
不離開香港
交出旅遊證件
宵禁:2200-0600
每星期三次報到
禁足:新城市

投訴:
1. 警方威嚇其簽名預先寫好的警誡供詞
2. 在被制服後遭棍擊及胡椒噴霧攻擊

D2

3000元
住報稱地址
不離開香港
交出旅遊證件
宵禁:2200-0600
每星期三次報到
禁足:新城市


14:49:59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1111大埔 #提堂 -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黃(24)
管有攻擊性武器(1把丫叉、1包金屬彈珠等)

更改報到時間獲批


14:53:26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1111大埔 #提堂 -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鄭(20)、陳(20) ‼️陳已還押45天
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疑打中Y頸部;疑載有天拿水的汽油彈)

D1減少報到次數獲批

D2由於控方再有押後申請擔保被拒‼️
可到高等法院申請擔保

押後至2020年2月7日0930再提堂等候法律意見


15:00:12

〖溫馨提示〗
⚠️便衣狗 is watching you ⚠️

提提各位聲援手足,説話要保持小心謹慎,完場時請注意安全離開,返屋企兜多幾個圈。

因為便衣狗 is watching you


15:02:24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1111大埔 #提堂 -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王、盧、何、伍、何、郭、呂、李、黃(12-27)
‼️伍、何、郭、呂4人已還押45天
鐵路上放置物品、襲警、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D1-3由於控方再次押後及大專院校復課,因此申請縮短宵禁時間至2200開始獲批

D4-7沒有擔保申請亦放棄8天覆核

D8-9以現有條件繼續擔保

控方化驗仍未有結果

押後至2020年2月7日0930再提堂等候法律意見


15:06:45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控方申請匿名令(Anonymity Order)目的為防止警員X被滋擾,以免損害司法公正,

控方指公開聆訊並不是代表公眾有絕對知情權

控方在庭上指早前有一名被誤認為X的警員不斷受到滋擾

控方亦提及早前原訟法庭頒下的禁制令(1. doxing 2. 選民登記冊)

控方亦提到早前區院頒下的禁聲令(Gag Order/ Gagging Order),裁判官質疑該令只針對性罪行的申訴人

控方認同X已被起底,指如有禁令,日後有牽涉X的案件, 有關資料可免再被查找,裁判官質疑禁令的實用性,控方認同原訟庭頒下針對doxing已經可以涵蓋,但並不包括法庭審理的刑事案件


15:11:23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 水佳麗裁判官
吳(38)已還押54天 - 刑事損毁、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1014元朗 #1102元朗

提堂完畢
被告繼續還押,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5日下午庭再訊

請送車‍♀️
還押處理: 將由側門 / 停車場離開


15:12:53

〖溫馨提示〗

⚠️便衣狗 is watching you ⚠️

提提各位聲援以及送車既手足,説話要保持小心謹慎,完場時請注意安全離開,返屋企兜多幾個圈。

因為便衣狗 is watching you

多謝大家既支持 辛苦哂大家‍♂️‍♂️
希望大家得既都幫手送埋車‍♂️‍♂️


15:25:03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申請匿名令

辯:所有聆訊都是公開,公眾人士能夠知情,禁令針對通常是性罪行或精神健康

牽涉的警員有數名,但控方只為一名警員申請匿名令

事發後資料已被披露,辯方質疑情況並沒有實質上的惡化,

控方指禁制令只是臨時,辯方認為上級法院適時考慮社會氛圍,如果上級法院認為毋須延長禁令,本案亦毋須頒下另一道禁令。再者,原訟庭頒下的禁制令已經有足夠的保障

如有牽涉妨礙司法公正的情況,執法機構亦會行動

辯方提出案例,指受害人的資料已在公眾範圍披露,該法庭因此不頒下禁令


15:35:2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何俊堯裁判官

許bb

控罪:傷人17
案情:被指於10月13日,在港鐵觀塘站外以利器割傷警員 X 的頸部,唯至今仍未尋回凶器

押後至2020年1月24日 0930

下一次聆訊就匿名令再作出裁決
還押


16:37:58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保釋覆核 #1208荃灣 - 何俊堯裁判官

張 (22)

控罪:1. 串謀有意圖傷人、2. 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案情:被指在荃灣致利工業大廈某單位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一盒爆竹、一盒煙花、11枝伸縮棍、一枝雷射筆、四枝辣椒噴霧,及一盒裝有13件避彈衣陶瓷板,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保釋覆核成功‼‼

保釋條件如下:
- 保釋現金 30000
- 擔保人: 弟弟
- 擔保人現金: 30000
- 宵禁:23-07
- 每星期報到7次
- 居住報稱地址
- 提交旅遊證件
- 不准離港

案件將於2020年2月18日進行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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