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0

10:07:11

法庭文字直播台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判刑
李(19) #1111上水
已還押15天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無線電

上回審訊裁決

控罪(1)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即士巴拿和螺絲批)

控罪(2)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
辯方律師指已向被告解釋報告及他接受報告內容的建議。各報告表示被告不適合勞教,建議更生中心,報告正面,被告品格良好,還押期間表現良好,相信更生中心對被告有阻嚇性,希望法庭能判處更生中心。

法庭在1秒後表示就兩項控罪皆判處被告進入更生中心‼️

辯方表示被告會就定罪上訴,提出上訴期間保釋,法庭1秒後拒絕批准上訴期間保釋。
——————
按:李手足向旁聽席點頭


results matching ""

    No results match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