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7

10:39:16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四庭 #申請保釋
#游德康暫委法官
#0921元朗

陳(25)‼️已還押152天
(自行入紙)

控罪:
1. 非法集結 (違反公安條例 第18條)
2. 暴動 (違反公安條例 第19條)
3. 刑事損壞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60(1)條)
4. 有意圖而傷人 (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17條)

案情:
- 被指於9月21日在元朗形點II一樓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於一樓A159號店舖利華超級三文治,與其他人無合法辯解而毀壞及損壞屬大家樂集團有限公司的八組閉路電視鏡頭。(控罪1&3)
- 於同日在元朗輕鐵近康樂路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控罪2)
- 於元朗輕鐵康樂路站及青山公路-元朗段163至165號附近,與其他人意圖使張灌雄身體受嚴重傷害。(控罪4)

法官‼️拒絕‼️准予申請人保釋

案件暫訂於3月18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進行移交區域法院的準備


10:46:04

#高等法院第一庭 #申請保釋
#李運騰法官

任(19)已還押56天(#20200101灣仔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管有違禁武器:鐵蓮花及鐵蒺藜)

⭕️批准保釋⭕️

現金2萬元
2名人事擔保 媽媽、教授各2萬元
每日警署報到2次
宵禁9pm-7am
不得離港交旅遊證件
在指定地址居住
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11:27:07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李運騰法官

梁(18)已還押9天(#20200217天水圍)

涉管有攻擊性武器
(攜紙袋內有丫叉,鋼珠)

不准保釋‼️還柙‼️


11:36:23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李運騰法官

魏19
已還押9天(#20200217天水圍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打火機、打火機機油氣罐,洗甲水,大力膠一支;魏另涉踢保)

批准保釋!

現金1萬蚊
人事擔保 父2萬 校長1萬,區議員1萬
每日警署報到2次
宵禁10pm-630am
不得離港交旅遊證件
居屋企
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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